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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制造强省建设行动计划》涉及检验检测认证

时间: 2020-03-23 14:28:27 来源:
摘要: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制造强省建设行动计划》。其中有如下内容涉及检验检测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制造强省建设行动计划》。其中有如下内容涉及检验检测:

1.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围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共性需求,打造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2.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研究制定促进研发设计、软件与信息服务、现代物流、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推动产品质量革命。开展品质提升行动,以块状经济为重点,树立一批质量标杆,支持企业争创制造业领域中国质量奖。推动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省域之间、国家和地区之间互认。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机制。

重点领域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突破集成电路自主芯片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国家重要的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网络通信技术与装备、智能计算服务器及云存储等系统设备、终端及关键配套件。培育发展智能硬件、人工智能、柔性电子、超高清视频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嵌入式产品及物联网系统、应用电子产业。聚力打造世界级数字安防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网络安全产业。

(二)工业互联网。完善“1+N”工业互联网体系,健全网络、平台、安全功能,打造全国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区。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推进前沿技术在工业互联网的应用。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内网改造,推动应用新型智能网关,研发推广新型智能装备,加快安全产品研发。大力发展工业软件。集聚发展工业互联网小镇(园区)。

(三)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突破制药关键技术,发展生物技术药物,加快开发原研药、临床短缺药品,研制疗效确切、临床价值高的中药新药,基本建成国内领先的生物医药制造中心、研发外包与服务中心和国际知名的医药出口制剂基地。突破现代生物治疗手段临床转化应用、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开发、高端医学影像装备关键元器件国产化等技术,发展高端医疗器械,建成“五大疾病”防治器械制造高地和全国重要的医疗器械产业集聚区。

(四)新材料。加快发展性能优异的先进基础材料。大力发展填补国内空白的关键战略材料。布局引领未来的前沿新材料。建设新材料协同创新、生产应用、测试评价平台,推进重点品种产业化及规模化应用,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端磁性材料、氟硅钴新材料、光电新材料等特色产业基地。

(五)汽车产业。推动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方向发展。突破整车关键核心技术,推进燃油汽车转型升级,发展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关键零部件,强化整零协同,建成全国汽车创新高地。打造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和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现代产业集群。

(六)高端装备。打造集设计、研发、制造、服务于一体的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链。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建成全国智能装备产业高地。开发模块化、组合化、集成化新技术,发展关键基础件。着力在节能环保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现代农业智能装备、高端船舶和海工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等领域建成一批国内重要的装备制造基地。加快建设电气装备产业集群。

(七)绿色石油化工。打造绿色石化制造业集群。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升化工基础原料生产能力,发展先进高分子材料。改造提升传统精细化工,推广绿色制造技术。加快发展高端专用化学品,加快行业应用。培育油品储运、交易等服务业。

(八)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产业体系。开展氢能应用试点,建成国内氢能产业高地。突破大规模储能技术,稳步发展空气热能、生物质能、地热能、余热利用产业。突破风电技术,发展核心装备,打造风电装备研制高地。突破核电技术与装备,打造国内重要的核电服务与关联装备制造基地。突破光伏技术与设备,打造光伏产业及应用高地。

(九)现代纺织与时尚轻工。推动现代纺织和时尚轻工业向更具创造力和独特性设计制造转变。突破差异化生产技术和新型加工技术,推广应用绿色印染技术,打造世界级现代纺织产业集群。突破节能、智能技术,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高端家电生产基地。发展功能型、装饰型智能家居产品,建成国内领先的中高端家具研发、设计、生产基地。提升食品规模化安全生产技术。

主要任务

(一)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强前沿基础研究布局,加快大科学装置建设,力争取得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重大基础研究成果。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科技创新尖峰、尖兵、领雁、领航计划,开发一批战略创新产品。支持建设新型共性技术平台,解决跨行业、跨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

打造高水平公共创新平台。把“四廊两区一带”创新平台建成制造业创新高地。推动之江实验室等建设国家实验室,加快西湖大学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分行业跨区域打造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载体。全面对接上海全球科创中心建设,支持设立科创飞地。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全覆盖。发挥创新型领军企业在产业链协同创新中的头雁效应,依托其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实施重大科技计划。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攻关项目。争取国家相关创新政策在浙江先行先试,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完善制造业创新生态。打通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创新全流程,提升“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效能。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打造全球技术交易市场。探索建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容错保护机制。

(二)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围绕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支持企业开发填补国内空白的关键产品。围绕重大装备、重点领域整机的配套需求,重点发展一批高性能、高可靠性、高强度、长寿命、智能化的基础零部件。开展关键制造工艺联合攻关,加强数字化、智能化先进基础工艺研发。加快推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带动作用强、保障程度低的关键基础材料产业化。围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共性需求,打造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应急产业发展及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加强5G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实现5G应用区域全覆盖,推进下一代互联网规模部署和高等级绿色云数据中心建设。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和自主可控能力。

(三)推进产业链现代化。滚动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打造10条以上有全球影响力的标志性产业链。超前布局前沿科技研究及产业化应用,支持以国家各类创新发展试验区为主平台,培育一批重量级未来产业,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制定促进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应用的政策措施。依托重大基础设施等工程,开展自主创新产品应用。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广“机器人+ ”和智能制造单元、自动化生产线,到2025年在役工业机器人达到20万台;培育工业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商,推广新型精益智造,谋划发展未来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大企业构建协同制造体系,支持中小企业便捷获取数字化服务。开展工业技术软件化行动。推动企业上云、深度用云。

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以消费品、原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制造领域为重点,推进数字化、绿色化、品质化、资本化、集群化转型。注重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无效产能,加快出清僵尸企业。

(四)优化制造业布局。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数字安防、汽车及零部件、绿色化工、现代纺织和服装4个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软件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15个优势制造业集群,分产业制定培育实施方案,构建新型促进机构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政策支撑体系。

强化区域协调发展。发挥杭州、宁波“双核驱动”效应,推动环杭州湾地区成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推动温台沿海经济带和浙中城市群打造成为制造业新增长极。推动衢丽打造成为生态工业发展重要平台。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产业一体化合作,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建设高能级产业平台。高起点建设“四大新区”,打造成为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重要增长极。实施制造业大平台能级提升行动。到2025年,建成15个以上承载标志性项目的“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开展老旧工业园区有机更新。打造制造业特色小镇升级版。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园,到2025年达到1200 个。深化各类产业平台整合提升,形成以国家级平台为龙头的平台体系。

(五)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研究制定促进研发设计、软件与信息服务、现代物流、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到2025年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300家。发展服务衍生制造,鼓励服务企业向制造环节延伸。分行业推进原材料、消费品、装备工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与配套服务企业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发展专业化服务、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构建平台型企业主导的制造服务生态圈。建设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

(六)大力发展品质制造。加强先进标准供给。开展对标达标提升活动,树立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支持组建一批产业技术标准创新联盟,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标准研制,构建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浙江制造标准体系。推进国际标准化合作,加强标准互认互通。到2025年,累计制定浙江制造标准4000项。

推动产品质量革命。开展品质提升行动,以块状经济为重点,树立一批质量标杆,支持企业争创制造业领域中国质量奖。推动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省域之间、国家和地区之间互认。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机制。

培育浙江制造品牌。实施品牌竞争力提升工程,完善品牌培育服务体系,培育品牌示范企业和浙江制造精品。到2025年,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2000家、浙江制造精品2000个。

(七)增强优势企业竞争力。围绕产品集成度、生产协作度较高的产业链,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实施“雄鹰行动”“凤凰行动”,增强企业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支持优质企业兼并重组。到2025年,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世界500强企业达到6家、年营业收入超千亿元企业达到20家。开展“雏鹰行动”,实施冠军企业培育工程,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推动民营企业提升治理水平,造就一批百年制造名企。围绕供应链整合、创新协作、数据应用等产业发展关键环节,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新格局。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建设。鼓励国有企业引领、服务、支撑先进制造业发展。

(八)促进制造业绿色发展。推行绿色制造模式。实施能源和资源利用高效化改造工程。推进旧厂区改造和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构建制造业绿色产业链,到2025年建成绿色制造园区20家。

提升循环利用水平。全面推行循环生产方式,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完善开发区(园区)污水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完善废旧电池、电子产品等回收利用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快推进高端智能再制造。推广应用先进适用低碳技术与设备,加强重点行业碳排放控制。

强化安全保障。完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重点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九)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完善买全球、卖全球的市场网络。实施品质浙货行销天下工程,巩固发达经济体等传统市场,开拓“一带一路”等多元市场,提升浙江制造市场份额。统筹海外资源,支持企业拓展国际营销网络。落实贸易便利化改革措施,提高应对经贸摩擦专业化能力。推进大宗原材料进口交易平台建设,扩大进口。实施浙江制造“百网万品”拓市场专项行动,释放健康、5G、汽车等消费潜力。推动快递业“两进一出”发展。

深化全球精准合作。瞄准世界500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央企和大型民企开展精准招商,引进项目、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深入实施海外浙商回归工程。办好用好重大国际会展活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精准合作活动品牌。建设中外产业合作平台,精准服务,有效配置资源,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有序引导产业全球布局。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高水平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境外系列站,支持企业组团“出海”。优化纺织、轻工、石化、机械、建材等优势产能全球布局,支持企业将研发设计、高端制造、营销管理总部等环节留在省内。

支持企业跨国经营。探索设立境外企业服务中心,增强商事综合服务能力。支持有实力的骨干企业布局全球创新链、产业链,培育本土民营跨国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制造强省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职责,加强重大战略性项目谋划。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和监督考评机制。相关部门要全面谋划和推进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落地、重大体制创新。工业大市大县要发挥在制造强省建设中的标杆引领作用。

(二)健全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健全以亩均效益为导向的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机制。完善企业减负降本长效机制。深化售电侧改革和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完善能源“双控”制度。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管控制度。建立产业链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省域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

(三)强化制造业用地保障。支持采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方式,优先保障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用地需求。省级每年安排一定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奖励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优秀的县(市、区)。健全制造业用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闲置用地盘活机制和低效用地退出机制,支持各地将“腾笼换鸟”“三改一拆”、土地综合整治等盘活的企业用地,优先用于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和土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

(四)实施精准有力财政政策。集中财力支持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贯彻落实国家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持续加大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相关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优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和重点,提高精准性和及时性。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成效突出的县(市、区)实施省级财政专项激励。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制造业贷款余额稳步增长,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制造业贷款的比重稳步提高。健全促进金融和科技融合发展机制,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优化信贷期限结构,创新中长期贷款产品和服务,深化还款方式创新,增加制造业中期流贷、技改贷,进一步推广年审制、无还本续贷、循环贷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增设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提高科技型小微企业风险容忍度。探索实施碳排放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的质押贷款。大力发展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保险、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尽职免责制度,完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制造业的支持力度。优先推荐制造业企业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高制造业直接融资比重。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支持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

(六)健全人才支撑体系。大力弘扬新时代浙商精神,加强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和“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育一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深化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选树宣传有突出贡献的制造业企业和企业家、科技创新团队。“鲲鹏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向制造业倾斜,建立更具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体系。稳步开展出入境便利服务、留学生就业等政策试点,落实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政策。积极争取开展个人破产制度试点,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建立长三角产业人才发展联动协同机制。

(七)强化开放发展机制。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降低外商投资企业合规成本,依法依规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享受配套优惠政策。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投资促进和保护、信息报告等制度。落实外商投资研发中心支持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加大在浙研发力度,加快集聚全球高端要素。

(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集成优化企业服务综合平台,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10+N”行动。强化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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